【概要描述】
對小微企業不抽貸、不壓貸;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近日,山東率先出臺十二項措施為小微企業減負,促進全省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由省金融辦起草的《關于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促進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近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印發實施。
《意見》要求,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期限和利率。各銀行機構要對小微企業貸款投放進行承諾,不抽貸、不壓貸,對基本面好的小微企業維持存量信貸業務,并給予適當的新增貸款授信。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支持力度,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的放貸能力。
《意見》要求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各銀行機構改建和新設部分分支機構作為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設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鼓勵在鄉鎮設立服務網點,延伸服務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推進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年底前實現縣域融資性擔保公司全覆蓋。
同時,在銀行機構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年度綜合評價指標中,提高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的權重。尤其提到,考評獎勵銀行機構支持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時,將小微企業貸款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此外,《意見》還要求,清理涉小微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強收費監督檢查,堅決取締省以下各級政府、部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和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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